以下由 知**** 整理编辑发布 深圳市**项目认定需要的材料为以下,请企业作为参考: (一)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,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; (二)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; (三)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; (四)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申请单位公章); (五)税务登记证复印件(非事业单位提供); (六)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(非事业单位提供); (七)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(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)复印件(验原件); (八)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; (九)属于特殊行业的企业需提供特殊行业许可证或入网证。对生物医药、医疗器械、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**产品,申报时必须提交行业规定许可生产、销售的*文件的复印件; (十)可说明技术来源的相关材料。如技术转让、技术许可、合作生产、合作开发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; (十一)项目拟入驻深圳市**园区或者参加用地招拍挂等事项的有关证明材料; (十二)辅助材料:为了对申报表和*材料未充分说明的内容做进一步阐述,帮助评审*了解情况,申报单位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提交下列材料: 1.鉴定证书或其他相当的技术证明材料; 2.技术标准、产品质量性能测试报告(开发软件的企业需提供:该产品的软件需求说明书、系统设计报告、用户手册、测试大纲、测试报告和用户试用报告等材料); 3.由*机构出具的近期的查新报告; 4.若环境污染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; 5.用户使用意见相关材料; 6.属**技术的项目可附加**证书; 7.其他相关材料。 上述材料需装订成册(一式3份)。